当前位置:首页 > 经典案例

拐卖儿童零容忍 重拳严惩护安宁 ——检察机关依法追诉余某某拐卖儿童案

上海离婚律师1个月前 (09-18)经典案例29
【基本案情】 1993年至2003年间,余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,伙同龚某某(已故)、王某某(另案处理)等人,长期流窜于贵州、重庆、云南等地,以租住房屋、熟悉当地环境、假扮邻居、诱骗玩耍等方式,将多名儿…

【基本案情】

  1993年至2003年间,余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,伙同龚某某(已故)、王某某(另案处理)等人,长期流窜于贵州、重庆、云南等地,以租住房屋、熟悉当地环境、假扮邻居、诱骗玩耍等方式,将多名儿童带至河北邯郸进行买卖。2022年11月25日,公安机关以余某某拐卖儿童9名移送审查起诉。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,提出补充侦查意见,进一步查实余某某拐卖另2名儿童的犯罪事实,依法追加起诉。一审法院认定余某某拐卖儿童11名,情节特别严重,依法判处死刑。余某某不服,提出上诉。二审期间,同案犯王某某在云南落网。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经对接贵州、云南两地公安机关,发现余某某还存在其他遗漏犯罪事实,遂建议发回重审,并指派承办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共同赴云南开展工作,最终查明余某某在云南大理、丽江及贵州安顺另有拐卖6名儿童的犯罪事实。2024年8月2日,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,认定余某某共计拐卖儿童17名。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某某死刑。余某某再次上诉后,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9日开庭审理,采纳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意见,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余某某已被执行死刑。

  【典型意义】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三条规定,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、发展权、受保护权、参与权等权利。拐卖儿童犯罪严重侵犯儿童基本人权,破坏社会伦理,冲击社会秩序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条对此规定了最严厉的刑罚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,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,深挖余罪,全面查清余某某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,依法追加起诉。不仅体现司法公正与严谨,更是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必然要求。法律对余某某判处最严厉的刑罚,表明了司法机关严惩拐卖儿童违法犯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。这既是对司法公正的有力维护,也符合公众最朴素的情感期待;既是对受害者个体正义的伸张,也是对社会整体利益的捍卫。本案的办理,有利于让广大公众对法律树立敬畏之心,让“天下无拐”早日实现。

【上海离婚律师】注:本文来源网络,供学习参考,版权归作者所有,如需删文请联系本站。

分享给朋友:

相关文章

方某某诉胡某某离婚案——离婚纠纷中以《家庭教育指导令》破解“父母离婚、子女受伤”困境,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

     【基本案情】 原告方某某(女)与被告胡某某(男)于2014年9月登记结婚,双方均系再婚,婚后于2015年2月生育婚生女小胡。2025年2月,方某某以夫妻感情破…

杨某某诉黄某探望权纠纷案

基本案情:杨某某与黄某于2017年7月经法院判决离婚,婚生女黄某甲随父亲黄某生活。判决生效后,黄某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杨某某探望女儿。杨某某为维护探望权提起诉讼,请求每周固定时间接女儿共同生活,并在寒暑…

邱某江等拐卖妇女案——以介绍婚姻为名,拐卖多名精神病患、智力障碍妇女

     【基本案情】 2018年至2021年3月,被告人邱某江为谋取非法利益,以介绍婚姻为名,通过他人介绍,从监护人处收买或骗得精神病患、智力障碍妇女,先带至住处控制…

李某会等拐卖儿童案——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,出卖多名亲生子女

     【基本案情】 2016年10月至2023年3月,被告人李某会与其妻被告人张某荣在已育有多名子女的情况下,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,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…

陈某雅拐卖儿童案——通过网络获取送养子女信息,以收养为名骗取多名婴儿予以出卖

     【基本案情】 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,被告人陈某雅通过网络获取他人送养子女信息,编造自己无生育能力、愿意收养等谎言,从送养人处先后骗取3名婴儿予以出卖…

徐某盗窃案 ——构建“家庭、社工、司法”三位一体监管帮教体系

基本案情2025年4月至5月期间,被告人徐某(案发时16周岁,系某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)伙同他人采取“拉车门”方式实施盗窃作案四起,窃得车内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900余元。案发后,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,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