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某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
基本案情:陈某甲自幼由祖父母抚养,2023年小学一年级时被接回父母处生活。同年11月至12月间,母亲李某对陈某甲实施长期虐待,并以饥饿、戒尺殴打等方式施暴。2023年12月,陈某甲因严重营养不良、佝偻…
基本案情:陈某甲自幼由祖父母抚养,2023年小学一年级时被接回父母处生活。同年11月至12月间,母亲李某对陈某甲实施长期虐待,并以饥饿、戒尺殴打等方式施暴。2023年12月,陈某甲因严重营养不良、佝偻病等被送医救治,医生报警后案发。经鉴定,其损伤程度为轻微伤。李某在虐待期间处于抑郁症显症期,被认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。2024年10月,法院以虐待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。同年10月,区妇联申请撤销李某监护人资格,区检察院支持起诉。
裁判结果:法院判决撤销李某对陈某甲的监护人资格。
典型意义: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,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。本案是司法机关联合社会组织从严落实《民法典》监护制度的典型案例,该案通过撤销监护资格与刑事处罚的“双轨制”追责,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,同时依托社会力量修复创伤,为破解“家庭内虐待”难题提供了司法样本。

